销售通用条款
网站 www.ateliers-auguste.fr(以下简称“本网站”)专注于电子商务,由ATELIERS AUGUSTE SAS公司运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7399欧元,注册地址为法国巴黎75004 Turenne街8号,注册于巴黎商业登记处,注册号753 501 485 00035;电话01 48 05 91 36;欧盟增值税号FR 74753501485(以下简称“ATELIERS AUGUSTE”)。
本网站上的所有订单均受本销售条款约束。条款可能会被修改和更新,客户下单时适用的条款为订单当天有效的条款。
本销售条款受法国法律管辖,除非有强制性规定另有规定,如1980年6月19日《罗马公约》关于合同义务适用法律的规定。
1 / 客户
客户声明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客户在本网站首次下单时,需开设账户并填写订单表格,填写某些必填项,以便ATELIERS AUGUSTE能够处理其产品订单。
特此说明,产品仅供用户个人使用,与其职业活动无直接关系。为此,特别提醒用户,同一用户最多只能订购同一款产品十(10)件。若订单数量超过上述限制,订单将无法被接受。
客户在开设账户或每次下单时向ATELIERS AUGUSTE提供的信息必须完整、准确且最新。ATELIERS AUGUSTE可能会通过任何方式要求客户确认这些信息及其身份。
在本网站上,ATELIERS AUGUSTE会收集个人数据。这些数据是处理订单所必需的,可能会全部或部分传达给参与订单执行的ATELIERS AUGUSTE的服务提供商。
客户被告知,这些相同的个人数据也会被负责订单分析和防止银行卡欺诈的机构收集。
网站 www.ateliers-auguste.fr 已于2012年9月21日向CNIL(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申报,编号为1616727v0。该网站记录的个人数据将根据1978年1月6日第78-17号关于信息技术、文件和自由的法律进行存储和使用。客户拥有访问、更正、修改、反对及删除其个人数据的权利。行使该权利,只需发送电子邮件至:contact[@]ateliers-auguste.fr
2 / 产品
销售的产品即网站上描述的产品。ATELIERS AUGUSTE在产品展示和描述上极为用心和准确,限于技术条件并遵循市场最佳标准。
网站上可能存在非实质性错误,客户对此予以承认和接受。无论如何,如所交付产品与网站描述不符,ATELIERS AUGUSTE承诺纠正该错误:消费者可以行使撤销权,或启动ATELIERS AUGUSTE的合规保证。
如果所订购的产品不再有货,ATELIERS AUGUSTE将尽快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客户,并通过信用卡退款已收取的款项。
3 / 订单
步骤:
网站上的订单提交须遵守ATELIERS AUGUSTE设定的流程,该流程通过一系列页面步骤指示客户必须遵循以确认订单。
客户在最终确认订单前,有机会核对订单详情及总价,并纠正可能的错误,然后确认以表示接受。
订单核对:
ATELIERS AUGUSTE有权拒绝任何与其存在先前订单付款纠纷的客户所下的订单,以及任何不符合本销售条款的订单。
在这种情况下,ATELIERS AUGUSTE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客户。如果客户未能向ATELIERS AUGUSTE纠正错误或与本销售条款相违背的内容,ATELIERS AUGUSTE保留不处理该订单的权利。
订单确认:
客户确认订单后,ATELIERS AUGUSTE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函至客户提供的地址。为此,客户正式同意ATELIERS AUGUSTE使用电子邮件确认订单内容。
此确认电子邮件包含客户提供的所有信息、价格及支付期限,并注明订单可能存在的任何问题或保留。此外,客户在收货时将收到每件产品的书面确认,确认所支付的价格及客户承担的运费。
建议客户对在网站上下的订单保留相关信息的副本(电子版和/或纸质版)。
4 / 价格及支付方式
网站显示的价格以欧元计价(欧洲地区)、英镑计价(英国)及美元计价(其他地区)。价格均含税(TTC),不含运费及关税费用。
向客户收取的价格为订单日期有效价格。
对于居住在欧盟以外地区及海外省(Dom-Tom)的客户,网站显示的价格为扣除增值税后的价格。此价格为“未缴税交货”(DDU,“Delivery Duty Unpaid”),ATELIERS AUGUSTE无法向客户准确告知与关税、清关手续及进口税相关的全部费用,这些费用适用于送货国家。
为使订购产品进入送货地区而可能产生的费用由客户全额承担,客户对此表示同意。
客户拒付关税费用将导致订单取消及退款。ATELIERS AUGUSTE为召回订单而支付的运输和清关费用将从退款金额中扣除。产品总价及运费须通过银行卡支付。
因此,客户必须是所使用银行卡的持卡人。客户将进入由银行提供的专用空间,该银行负责支付指令的安全和记录。不接受支票付款。
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拒付、发卡中心拒绝等),客户所欠款项无法扣款,ATELIERS AUGUSTE将不会记录订单。当客户的IP地址与送货地址所在国家不符时,ATELIERS AUGUSTE有权取消任何订单。
若订单提交后产品缺货,客户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客户可选择退款或更换产品。退款将在最多30天内完成。
5 / 配送
Ateliers Auguste将尽最大努力确保订单在买家确认订单后的次日起,平均一(1)至五(5)个工作日内发出。
Ateliers Auguste发货后,法国境内通过Collissimo寄送的包裹预计配送时间为两个(2)至三个(3)工作日。包裹将投递至收件人信箱。如信箱无法容纳包裹,将留置取件通知。买家需在30天内前往邮局领取包裹。
配送将送达客户提供的送货地址,且该地址必须是客户本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自然人的居住地址。配送不支持酒店或邮政信箱地址。
客户可通过Coliposte在订单发出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追踪号码跟踪包裹。
如要求在欧盟以外地区配送,Ateliers Auguste可接受配送产品,但客户需承担所有可能产生的关税、税费及其他官方费用,以及因产品进口到要求配送国家而需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
为了确保这些时限得到遵守,客户必须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送货地址信息(例如:街道号、楼号、楼梯号、门禁码、对讲机名称和/或号码等)。不准确的信息可能导致额外的配送延迟,甚至需要重新发货。
在欧盟以外地区,提醒客户,只有在完成海关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后,配送才可能进行,客户对此表示同意。客户拒绝支付海关费用将导致订单取消及退款。Ateliers Auguste为召回订单而支付的运输及清关费用将从退款金额中扣除。
订单确认后,客户将无法更改送货地址。订购产品的总运费将在客户接受订单前在网站上显示,并将在 ATELIERS AUGUSTE 发送的确认电子邮件及送货单中再次注明。
6 / 撤销权
客户享有撤销权,可在收到订购产品后的三十(30)个自然日内行使,无需说明理由。
为简化撤销权的行使,ATELIERS AUGUSTE 要求客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客户服务:contact[@]ateliers-auguste.fr,告知退货事宜。
产品必须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附上订单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寄回以下地址:ATELIERS AUGUSTE – 8, RUE DE TURENNE – 75004 PARIS - FRANCE。
因客户原因导致的产品不完整、损坏、破损、变质或弄脏的,恕不退款。退货费用及相关风险由客户承担。因此,建议客户保留退货凭证,确保产品通过带有追踪的快递或其他能确定日期的方式退回。退回产品的全额退款(不含运费)将在客户行使撤销权之日起三十天内,通过信用卡返还。
7 / 保证
合规性:
请客户确认所收到的产品与其订单相符。客户可以通过任何方式通知 ATELIERS AUGUSTE,特别是在网站的“我的账户”或“联系”栏目下的“通知退货”部分,说明产品与订单不符的合理理由,并在通知 ATELIERS AUGUSTE 后,将相关产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包括说明书、保修等)并附上订单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寄回以下地址:ATELIERS AUGUSTE – 8, RUE DE TURENNE – 75004 PARIS – FRANCE。
客户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客户服务:contact[@]ateliers-auguste.fr,获取更多信息。
对于由 ATELIERS AUGUSTE 送往欧盟以外地区的非合规产品,客户承诺通过任何方式向海关部门说明这是非合规产品的退货。
若无法更换退回的产品,将在ATELIERS AUGUSTE收到退货产品后30天内,通过信用卡退还全部已收款项(不合格产品价格及运费),以及最高不超过20欧元的配送费用。
法定保修:
尽管可能随产品提供给客户的特定保修条款,ATELIERS AUGUSTE在本网站销售的产品均受以下法定保修保护:
《消费者法典》第L.211-4条:“卖方有义务交付符合合同的商品,并对交付时存在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缺陷负责。若合同规定或卖方负责,卖方亦对因包装、组装说明或安装导致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缺陷负责。”
《消费者法典》第L.211-5条:“为符合合同,商品必须:1. 适合同类商品通常预期的用途,且(如适用):- 符合卖方描述,具备卖方以样品或模型形式向买方展示的品质;- 具备买方根据卖方、生产者或其代表公开声明(如广告或标签)合理预期的品质;2. 或具备双方共同约定的特定特征,或适合买方告知卖方且卖方接受的特殊用途。”
《消费者法典》第L.211-12条:“因不符合法定要求而产生的诉讼,自商品交付之日起两年内时效。”
《消费者法典》第L.211-13条:“本节规定不剥夺买方根据《民法典》第1641至1649条规定的重大缺陷诉讼权利,或法律认可的任何其他合同或非合同性质的诉讼权利。”
《民法典》第1641条:“卖方对所售物品存在的隐蔽缺陷负有保证责任,该缺陷使物品不适合其预定用途,或严重降低了该用途,以致买方若知情不会购买或只会以较低价格购买。”
《民法典》第1648条第1款:“因重大缺陷引起的诉讼,买方应自发现缺陷之日起两年内提起。”
调解
如发生纠纷,买方可通过网站申请免费调解 https://www.medconsodev.eu